一、关于申报时间
本专题项目实行常年申报受理,分批次评审核查(原则上一年两次)。第一批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8日,推荐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25日。
二、关于申报方式
本专题项目采用网上申报,申请单位进入“省科技厅门户网站(www.hnst.gov.cn)”、点击“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”,按通知要求填报申请材料及有关附件,并提交网上申报系统形成的纸质材料至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。
三、关于推荐受理
项目受理以推荐单位出示的项目正式推荐函为准:
市州项目,由市州科技局会同财政局组织,负责汇总并共同行文推荐申报;
省直管县(市)的项目,由县(市)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组织,共同行文推荐申报,并抄送所在市州科技局和财政局;
国家级高新区辖区内的项目,由高新区管委会推荐申报,并抄送所在市州科技局和财政局;
省直有关单位,在湘部属高校和省属本科院校,中央在湘和省属科研院所的项目,由本单位作为推荐单位统一推荐申报;
推荐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准确性进行初审,并进行现场核实,根据初审结果向省科技厅推荐。
四、几种不在享受补助之列的情况
1,未经登记的技术合同,不能享受补助;
2,登记时间不在补助期限内,不能享受补助;
3,登记主体不符(卖方只补高校院所且转化在省内;买方只补企业),不能享受补助;
4,累计金额未达到指南要求的,不能享受补助;
5,买卖双方为关联交易的(均需提供非关联交易承诺书,能提供工商部门有关证明为佳),不能享受补助;
6,不能提供有效佐证材料的(发票等),不能享受补助。
五、关于其他问题
1,累计金额,泛指同单位所有符合要求的技术合同实际到账交易额的累计额;
2,关于关联交易,提供以下资料,供大家参考:
关联交易,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,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。关联交易确定的关键在于关联方的界定:
从会计准则方面看,关联方是指一方控制、共同控制另一方或者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,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、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,构成关联方。会计上持股比例达到20%-50%的就属于施加重大影响,超过50%的就属于控制,因此基本上只要控股股东控制或共同控制的超过20%比例的其他公司都属于关联方。
从公司法上,关联方是指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,更多是从实际情况的上来判断。
从证监会监管和规范上界定,是指能够控制公司或影响公司决策而损害公司利益的各方,包括潜在关联人。
从招股说明书的准则上界定则是将5%以上股份的股东界定为关联方。